根据《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徐住保办发〔2017〕3号)、《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实施细则》(徐住保办发〔2017〕6号)规定,经住保窗口受理、社区居委会初审及公示、街道办事处审核、区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情况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住房情况审核,确认4户符合,0户不符合本批次条件。
为确保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本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结果面向社会公示。如对公示申请家庭情况有异议,请您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20日)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或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反映(联系方式附后),我们将按照工作程序及时调查、复核、处理。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本次保障资格。
鼓楼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5586299 地址:明理街5号207室
经济技术开发区房管处: 联系电话:83255207 地址:金山桥科技大厦409室
云龙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3169308 地址:铜山路21号608室
泉山区房产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68881167 地址:建国西路61号
淮海国际港务区建设发展部:联系电话:85788628 地址:港务区时代大道7号
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3822028、83710341 地址:坝子街9号中和大厦17楼
附件1:2022年10月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新增保障家庭资格情况公示表
附件2:2022年10月徐州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退出保障家庭资格情况公示表
徐州市房屋征收和房产保障管理中心
2022年10月11日
附注: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范围和申请条件
2021年市区(不包含铜山区、贾汪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低保、特困家庭。申请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5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876元(低保特困家庭需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市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一年以上);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4.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02元中等偏下家庭
注意事项:申请家庭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不得申请。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认定标准在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政策动态调后,以新标准执行。
上一条:关于2022年度上半年拟推荐为徐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公示
下一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铁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审查要点》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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